楚天都市報訊 本報記者周鵬 特約記者程昌宗 李發揚 通訊員佘建蘭 游魏
  昨日下午3時,備受關註的湖北通城“盜嬰案”在通城縣人民法院開庭,公訴人指控被告汪某犯“拐騙兒童罪”。
  在法庭上,面對被盜嬰兒的父親,汪某多次流下懺悔的眼淚,並連連說“對不起”。
  庭審結束後,通城縣人民法院召集了婦聯、律師、人大、政協有關部門和市民代表進行了量刑聽證會。該院表示,對於聽證會上提出的意見和建議,將進行整理並提交給合議庭作為參考。此案將擇日宣判。
  案件回顧
  出生39個小時男嬰醫院內被盜
  去年11月3日下午3時許,通城縣人民醫院一名剛出生39個小時的嬰兒被盜走。通城縣成立專案組,日夜尋找嬰兒下落。
  6日上午,通城縣公安局委托本報發佈懸賞通告。當天下午,孩子父親段雄義委托本報發佈消息,將懸賞金追加到20萬元。
  6日晚8時,警方鎖定嫌疑人藏身崇陽。7日凌晨2時許,民警趕赴崇陽縣某賓館,確定該名女子入住2樓第一間客房內。在緊急制定行動方案後,凌晨4時,專案民警破門而入,迅速控制躺在床上的女子,並安全將孩子解救。
  7日上午9時,經過崇陽縣人民醫院仔細檢查,嬰兒健康狀況良好。
  ●動機“我想偷個孩子拴住他的心”
  在庭上,汪某一直落淚,並交代了自己盜竊嬰兒的動機和過程。
  原來,1999年汪某和丈夫張某結婚,次年生了一個女兒。婚後,丈夫張某一直想要個兒子,2010年,她因宮外孕大出血,手術需要丈夫簽字,而丈夫非常冷淡,此後經常還打她。之後,丈夫出外打工,就再也沒有聯繫他們母女,女兒一直是靠她打零工撫養。
  2011年11月,汪某經人介紹,認識崇陽人代某。代某對汪某很好,二人關係迅速發展,去年1月一同到上海打工並同居。
  “他有三個女兒,很想再生一個兒子,他對我那麼好,於是我就想給他生個兒子。”汪某說,因自己曾做過宮外孕手術,懷孕幾率很低。為拴住代某的心,去年2月,她謊稱自己懷孕,回到崇陽老家。“10月底,我知道再也瞞不住了,於是想偷個孩子拴住他的心”。
  汪某交代,之所以選在通城縣人民醫院下手,主要是“因為那裡熟人少,並且在醫院生小孩的多,偷起來機會多一些。”
  去年11月3日下午,在通城縣人民醫院逛到了3點多,眼看偷盜無望準備離開時,看到一名母親上洗手間,汪某便趁此抱走嬰兒。抱走嬰兒後,她轉乘了幾輛麻木車到崇陽縣沙坪鎮衛生院,並給嬰兒換上了新衣服,併在電話里告訴代某,她生了個兒子,讓他來接回家。汪某說,抱走孩子後自己一直住在
  崇陽縣一家賓館里照顧孩子,根本不知道警方在找她。“如果看到新聞,我會立即送回孩子的!”
  ●懺悔“我真的錯了,真的對不起!”
  被盜嬰兒的父親段雄義在庭上對證據進行了辨認。對於汪某的行為,段雄義說,汪某的行為給他和家屬帶來了巨大精神傷害和經濟損失,但是汪某沒有傷害孩子,而且把孩子照顧得很好,他對汪某的行為“表示諒解,相信法院會給予公正的判決”。
  公訴人說,案發後,通城警方通過1萬多個監控探頭、3000多輛麻木車等,查到犯罪嫌疑人就是汪某。此案事實清楚,汪某的行為已構成“拐騙兒童罪”。但因汪某如實供述犯罪事實,認罪態度積極,並得到家屬諒解,建議法院判刑3年左右。
  辯護人表示,汪某在歸案後如實全面徹底向公安機關交代犯罪事實,對犯罪行為供認不諱。同時,被告系初犯,無犯罪前科。在案件發生後,被告人的父母積極賠償了受害人家屬,並當面賠禮道歉,得到受害人父母諒解。因此希望能夠給她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,從輕判處。
  在庭上,汪某多次痛泣,流下懺悔的眼淚(如圖)。最後陳述時,她淚如雨下地說,“自己受到傷害時,一直渴望真愛,看到代某對我那麼好,所以一心想回報他,一時糊塗起了盜嬰之心。想想自己也是母親,給嬰兒的父母帶來這麼大的傷害。我真的錯了,真的對不起。”
  (原標題:通城盜嬰案昨開庭被告人流下懺悔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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